新手必读:
各区成考:
快速导航关闭

加入上海成考网交流群

免费获取成考最新资讯和资料

+关注
报考指南
辅导资料
上海成人高考网 > 串讲笔记 > 专升本辅导 > 民法 > 详情
上海成人高考网 > 串讲笔记 > 专升本辅导 > 民法 > 2020年上海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真题及答案(10)

2020年上海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真题及答案(10)

上海成考网 上海成考 2020-11-05 10:07 交流群+

【摘要】【导语】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上海成考中也是会学习到民法这门课程,为方便考生学习,...

【导语】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上海成考中也是会学习到民法这门课程,为方便考生学习,这里小编整理了2020年上海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真题及答案,供大家练习。
 
2020年上海成考专升本《民法》模拟真题及答案
 
一、 选择题
 
1.债务标的物提存后,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其后果由 ( )
 
A.债权人承担 √
 
B.债务人承担
 
C.提存人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合同法》第103条规定,债务的标的物提存后,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1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台八成新的彩电出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1300元买下甲的彩电。丙的行为属于 ( )
 
A.要约邀请
 
B.要约 √
 
C.承诺
 
D.反要约
 
本题中,甲向乙的表示构成要约,因为乙拒绝,要约失效。丙向甲的表示构成新的要约。A项,应是要约。C项,没有要约,就没有承诺。D项,反要约是针对要约人与受要约人而言。
 
3.李某把自己的房屋卖给张某,双方协商同意,以30000己成交,这一房屋买卖合同 ( )
 
A.未成立
 
B.已经成立并生效 √
 
C.房屋交付后成立
 
D.办了过户登记手续才成立
 
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便已经生效。产权过户登记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4.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为 (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永久性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
 
抗辩权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理由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权利。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时即消灭,所以非永久性抗辩权,由此可排除C项。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都有履行合同的先后顺序。所以选D项。
 
5.在简单之债的情况下,如债的标的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无法履行时,发生下列哪种情况 ( )
 
A.债的不完全履行
 
B.债的适当履行
 
C.债的履行不能 √
 
D.债的不履行
 
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原因而无法履行的,是债履行不能的原因。
 
6.抵押关系是一种担保债权关系,所以抵押权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以下所列中不得作为抵押人的是 ( )
 
A.失踪财产管理人 √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保证人
 
因为保护宣告失踪人的利益,所以,失踪财产管理人不能为抵押人。失踪人财产不能作抵押财产。
 
7.甲从乙商场购买丙厂生产的彩电一台,使用中荧光屏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甲因此 ( )
 
A.只能向乙索赔
 
B.只能向丙索赔
 
C.可以向乙、丙任何一方索赔 √
 
D.须先向乙索赔,得不到赔偿时才可向丙索赔
 
《侵权责任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C项正确。
 
8.在买卖合同成立前,买方已占有该标的物的,自何时视为标的物交付 ( )
 
A.买方占有标的物
 
B.合同生效 √
 
C.买方接到对方的交付通知
 
D.合同生效后,买方付款
 
根据《合同法》第140条,简易交付时,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9.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包括 ( )
 
A.侄女 √
 
B.兄弟姐妹
 
C.祖父母
 
D.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侄女不在该范围之内,故选A项。
 
10.“房屋租赁,水井及水沟的修浚由出租人负责,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 )
 
A.责任法定
 
B.契约神圣
 
C.合同优先 √
 
D.所有权限制
 
民法为私法,强调的是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约定优先。
 
11.所有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追索原物的情况有 ( )
 
A.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支付对价的
 
B.原物由非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恶意第三人,第三人给付价金的 √
 
C.原物由合法占有人非法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原物灭失的
 
D.原物由拾得人无偿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原物灭失的
 
A、C两项属于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无权追索。D项,善意占有人导致占有物灭失的,所有权人也无权追索。B项,所有权人有权追索。
 
12.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所谓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有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一一主体地位平等。另外,《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该条规定《合同法》的调整对象针对的也是平等主体。本题中的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它是一个行政合同。所以D项正确。
 
13.下列选项中,属于私力救济方式的是 ( )
 
A.诉讼
 
B.正当防卫 √
 
C.报复
 
D.仲裁
 
A、D两项属于公力救济。C项,是违法行为。B项,是私力救济。
 
14.甲、乙二人共有一幢房屋,由两人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因地基不牢倒塌,造成对第三人丙的伤害。该损害应由 ( )
 
A.甲、乙二人对丙负连带责任 √
 
B.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C.甲、乙二人分别对丙负赔偿责任
 
D.甲、乙、丙三人各自分担损失
 
本题中,共有房屋致人损害,应由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15.居民甲在与邻居乙的争执中,朝乙面部打了一拳,致乙右眼受伤,乙请求甲赔偿医疗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
 
A.4年
 
B.1年 √
 
C.2年
 
D.20年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本题中,甲、乙是人身损害案件的当事人,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故正确答案为B项。
 
16.以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
 
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0周岁以上且不满14周岁的人
 
C.8周岁以上且不满18周岁的人
 
D.10周岁以上且不满18周岁的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10周岁以上且不满18周岁的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7.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是 (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叮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题甲的行为并不违反上述规定。所以A项正确。
 
18.下列权利中,属于对世权的是 ( )
 
A.甲对出版社出版自己作品的合同权利
 
B.甲对出版社出版自己作品不按约定付酬时的付酬请求权
 
C.甲对自己作品的发表权 √
 
D.甲对出版社违约而行使的合同解除权
 
对世权又称绝对权,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A、B、D三项属于合同权利,是请求权。C项,是绝对权。
 
1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 )
 
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
 
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王家的狗造成甲、乙受到伤害,受害人甲、乙没有重大过错,冈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C项正确。题中乙对甲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是设题的“陷阱”。乙只是做了一般的表示,谈不上故意或重大过失。
 
2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上的物的是 ( )
 
A.票据
 
B.金银
 
C.债券
 
D.日月星辰 √
 
A、B、C三项是物,D项不是民法意义上的物,因为民法上的物其中一个特征是“能被人支配与控制”。

上海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上海成考网 www.shixue8.com
本文地址:http://www.shixue8.com/minfa/3194.html

提示:系统将安排老师联系您,请保持手机畅通!

热门文章

上海成考网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上海成考网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关注上海成考网微信公众号,回复“福利”即可申请学费优惠
关于我们 在线报名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9-2022 上海成考网 www.shixue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上海成考交流信息网站,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考生在线咨询

上海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上海成考网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考试科目

招生问答

考试提醒

考 生 群

毕业评估